2019-11-30

重磅!印度加入《香港公約》

印度航運部政府秘書戈帕爾·克里希納(Gopal Krishna)和印度航運總幹事阿米塔布·庫馬爾(Amitabh Kumar)向國際海事組織秘書長Kitack Lim交存了該條約的加入書。印度是世界上五個主要的拆船國家之一,目前已加入IMO香港公約,該公約將為安全和環保的拆船制定全球化標準。

印度的加入使公約生效邁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,現在已加入了公約所需的15個國家,印度的拆船量極大地促進了公約所需的拆解能力。

《香港公約》 涵蓋了船舶的設計、建造、運營和維護,以確保船舶在生命週期結束時可以安全、環保地回收。它還討論了在不損害船舶安全性或運營效率的前提下,如何為船舶的最終航行做好準備。

根據《香港公約》,要求循環再造的船舶在船上載有所有有害物質的清單。要求拆船廠提供“拆船計劃”,根據其特殊特性和有害物質的清單,詳細說明如何對每艘船進行拆船。

印度政府運輸部秘書戈帕爾·克里希納(Gopal Krishna)和印度航運部總幹事阿米塔布·庫馬爾(Amitabh Kumar)於11月28日在國際海事組織大會第31 屆會議上向國際海事組織秘書長基特里克·林提交了加入該條約的文書。

國際海事組織秘書長林姆敦促其他國家,特別是那些拆船量大的國家,盡快加入該條約。利姆說:“船舶壽命終止時發生的事情是一個重要的全球性問題,對安全和環境產生重大影響。” “我敦促所有尚未批准這一重要公約的國家批准該公約,以便使其生效並為這一至關重要的行業提供一致的全球監管制度。”

該條約將在滿足三個單獨的標准後的24個月內生效。它必須得到15個國家的支持,但這些國家必須代表世界商船總噸位的40%,並且合計的最大年度船舶回收量(在過去10年內)不少於其總噸位的3%。

世界排名前五位的拆船國中,孟加拉國,中國,印度,巴基斯坦和土耳其占總拆船量的98%以上(按總噸位計)。

目前締約國為:比利時,剛果,丹麥,愛沙尼亞,法國,德國,加納,印度,日本,馬耳他,荷蘭,挪威,巴拿馬,塞爾維亞和土耳其。它們僅佔世界商船運輸量的30%以上。


(文章引述泛珠三角物流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