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 年 5 月 7 日

營營改增革命:交通物流業稅率的變化

從江蘇全省財政工作會議上獲悉,"營改增"改革中涉企稅負增加的現象,將從2013年起得到徹底的解決。 "根據中央和省級統一協商的結果,在交通運輸物流業,將全部執行一般納稅人的簡易徵收辦法",江蘇省財政廳廳長劉捍東在會上透露。執行這項規定,從計稅的方法看,意味著交通運輸物流業在營改增中的增值稅率為3%。劉捍東強調,此舉可極大降低該行業稅負,"營改增"中不再需要財政資金的扶持。

在和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的交流中,記者得知,這來源於財政部和國稅總局在改革中充分遵循地方意見的結果,亦是江蘇向中央"據理力爭"後取得的。作為營改增中首個以省級為單位進行試點的省份,2013年1月是江蘇試點納稅人申報繳納增值稅的第一個月,但在2012年的實踐中發現,約有不到10 %的企業面稅負有的不同程度的增加。

截至2012年底,江蘇共有15.03萬戶納稅人確認納入試點範圍,累計入庫"改徵增值稅"19.96億元。試點以來,江蘇總計減少納稅人負擔約33億元,減稅面超過95%,省財政廳認為,試點的結構性減稅效應已初步顯現。問題是,作為營改增的牽頭​​單位,江蘇省財政廳發現,就稅負增加的企業如何在改革中平衡各地的做法不一。

根據中央改革精神,改革中要確保涉改企業稅負不增加,因此原則上要求各地財政要予以補貼,平穩渡過"改革期"。但是,由於各地政府出台扶持政策時"異常謹慎",並且如何扶持補貼更沒有統一標準,加之財政、國稅和地稅要同時協調,手續繁雜,理解不一,企業叫苦,導致部分地區先行試點的交通運輸企業仍無法出具增值稅票,涉改企業成本徒增。

江蘇此次納入"營改增"試點範圍的行業涉及交通運輸業(使用稅率11%)和部分現代服務業(除有形動產租賃適用稅率為17%外,其餘適用稅率為6%)約有10大項40個子項。事實上,操作中增值稅出票難只是技術問題而並非重點。本報從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交通物流處獲悉,如果按照中央的試點規定,因物流業細分行業複雜,則實踐中如何計稅非常麻煩。

不僅如此,改徵增值稅後​​,交通運輸企業人力成本、路橋費、房屋租金、保險費等主要成本卻均不在抵扣範圍內,而裝卸搬運服務和貨物運輸服務從3%的營業稅稅率調整為11%的增值稅稅率,涉改企業稅負大幅上漲一倍以上。

本報獨家獲悉,江蘇"據理力爭"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則是對全省產業體系的通盤考慮。在2012年營改增試點期間,交通運輸物流企業共抵扣17.1億元,但其中省內企業只獲得了6.7億元,10.4億元來自外省,這意味著超過60%的"財力"被本省以外的企業"蠶食"。江蘇省社科院財貿所副研究員駱祖春就此向記者分析,這體現出省級製造業規模發達,但與產業匹配的交通運輸物流產業"相對欠發達"。

"我的理解是,這是為省級在第三產業發展上保留了余地,一直落後於廣東的三產將迎來生機。"駱表示。劉捍東則指出,若以營改增反推,則代表著相關產業尤其是衍生的生產型服務業具備至少2000億元規模的空間有待發掘。

鑑於上述多種因素,江蘇向財政部和國稅總局建議,徹底落實減稅精神,降低各方面的改革成本,交通運輸物流業需要執行簡易的操作辦法。

劉捍東在會上強調,執行一般納稅人的簡易辦法徵收,是中央充分考慮到地方的實踐而"開口子",營改增改革中不會再出現稅負增加的事實。

南京財經大學物流與營銷學院院長喬均向記者表示,至此,以營改增為契機的結構性減稅將在全國產生全面性效果,改革將再無阻力。


(文章引述中國物流企業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