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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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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一 条 本会名称为香港运输物流管理学会(以下简称本会)。
第 二 条 本会为依法设立、非以营利为目的之社会团体。宗旨如下:
一、 发扬人类博爱互助之精神。
二、 推动地球村共享共荣观念。
三、 培养具国际观之专业人才。
四、 提倡优质信息化生活模式。
五、 传承固有文化建立新社群。
第 三 条 本会以香港行政特区域为组织区域。
第 四 条 本会会址设于主管机关所在地区,并得报经主管机关核准设分支机构。
前项分支机构组织简则由理事会拟订,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行之。
会址及分支机构之地址于设置及变更时应函报主管机关核备。
第 五 条 本会之任务如左:
一、 举办或协办社会公益褔利事项。
二、 协助环保、卫生保健之工作。
三、 建立各专业领域知识库,并定期举办各项交流活动。
四、 应用现代科技,促进家庭安详、亲子关系及社会公共关系等项。
五、 鼓励各项艺文活动,提升人文涵养。
第 六 条 本会之主管机关为内政部。
本会之目的事业应受各该事业主管机关之指导、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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