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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總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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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香港運輸物流管理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
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、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。宗旨如下:
一、 發揚人類博愛互助之精神。
二、 推動地球村共享共榮觀念。
三、 培養具國際觀之專業人才。
四、 提倡優質信息化生活模式。
五、 傳承固有文化建立新社群。
第 三 條 本會以香港行政特區域為組織區域。
第 四 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,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。
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,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。
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函報主管機關核備。
第 五 條 本會之任務如左:
一、 舉辦或協辦社會公益褔利事項。
二、 協助環保、衛生保健之工作。
三、 建立各專業領域知識庫,並定期舉辦各項交流活動。
四、 應用現代科技,促進家庭安詳、親子關係及社會公共關係等項。
五、 鼓勵各項藝文活動,提升人文涵養。
第 六 條 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。
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、監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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